各有关企业: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材料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结束,二、项目申报条件(一)2022年7月1日后新开工,(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6项以上(含6项)、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2项以上(含2项),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2.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1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五)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并完成本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三、申报流程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企业服务”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系统申报并上传材料,其中申报书下载填报打印盖章后需扫描原件上传(无需主管部门盖章),四、其他要求(一)上传的申报材料内容、格式需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360号)要求,(二)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三)申报企业必须对所申报的内容真实性做出诚信承诺,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系统,联系人:邵晓文联系电话:81822741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360号)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3)360号.pdf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