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1、申报主体为各区政府,(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二、申报程序(一)示范城市1、符合申报条件的区,(二)试点城市1、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论证评审,三、申报材料(一)示范城市,1、区政府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申报函(以区政府名义),2、申报区的创建工作报告,2-4将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申报材料报送平台上填报,2、试点城市申报表(加盖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公章),3、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四、试点示范城市推荐名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我市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推荐名额为:示范城市1个,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7月21日联系人:专利管理处赵彬联系电话:23039857附件: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2:示范城市工作状况表.docx附件3:示范强市评定指标体系(供参考).docx附件4:试点城市申报表.doc附件5: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模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