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148号),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来的分配方案,现安排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807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19〕12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请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合作,确保专款专用,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7月25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