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1〕11号)文件要求,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市场主体,输出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瓮安胜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有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并对重点群体进行跟踪服务,现向我局申报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跟踪服务24人,经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条件,涉及资金1.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0854-2763915附件:瓮安胜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一次性跟踪服务花名册瓮安胜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一次性跟踪服务花名册.xlsx2023年7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