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在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新招用首次在深就业员工(须于招用当月参保并正常缴费),且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满3个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最高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初次就业补贴,经初步审核,园岭街道2023年7月27日首次在深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联系电话:0755-82274954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3日附件:1、2023年7月27日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公示名单(企业)2、2023年7月27日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公示名单(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