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建〔2022〕1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9号)、《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21〕178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单位审核查验等程序,现将庆元县拟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庆元县经济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联系方式:庆元县经济商务局0578-60582382023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名单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金额(万元)1浙江久灵笔刷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机器设备投资10.752浙江艾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10.753浙江瑞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754浙江艾特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10.75合计43庆元县经济商务局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