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扬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本市城市中等偏下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以及市相关部门审核,共13户符合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现将申请人公示如下,公示期10日(从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序号姓名身份证保障对象1张和平3211241960****004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祝瑞风3211241958****401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3方金梅2301071962****1220中等偏下收入家庭4许必清5135251967****806X中等偏下收入家庭5杨华芳3211241969****262X中等偏下收入家庭6姚克才3211241964****001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7黄祥龙3211241963****001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8汪金歌4128271978****6106中等偏下收入家庭9张清泉3213231997****4730新就业人员10文洁3211021996****1922新就业人员11张宁3203211998****3049新就业人员12王坤钰142625199909140026新就业人员13杨成3408812001****2212新就业人员14杲丽琴3211211982****2240外来务工人员敬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举报电话:88322736(市纪委监委派驻八组)88391803(市住建局)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