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第二条用好人才专项编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第三条拓宽选人视野和人才交流渠道,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第四条享受人才租房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二、加大人才(团队)培养扶持第五条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第七条鼓励技能人才提升技能水平,分别按照5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按照2万元、1万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发放竞赛补贴,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第八条助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区政府对当年获得“全省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责任单位:区企投局、区财政局、区机关服务中心)三、支持项目平台建设第十条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四、强化人才激励表彰第十三条强化人才政治保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五、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第十五条优化人才子女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第十六条完善人才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