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2023年7月20日扬州市江都区支持外经贸企业开拓市场做优做强十条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政策要求,单个项目支持上限为3万元,对有效组织5家以上境外采购商或其境内办事处以及20家以上区内相关行业外贸生产企业参加的供采对接活动的场地费、承办费等给予支持,单场活动支持费用不超过3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参与区商务局牵头合作的跨境电商平台投入费用给予50%补助,给予不高于5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鼓励跨境电商平台面向我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培训活动,单场活动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对于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超5万美元(含)的,对于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在岸外包执行额超50万元(含)的,给予5万元补助,给予5万元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