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根据《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精神,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来信请寄: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15号,邮政编码:442000,电话:0719-8654537),序号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请额度(万元)备注1秦体春湖北捷洁家政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汉江南路65-1号1幢2-1(神定澜湾)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