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现将申报2023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国家和省“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确定的重要产业领域,二、申报条件(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三)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三、申报数量(一)依托单位为高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3家,其他高校限报1家,其他医院限报1家,(三)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的,其他科研院所限报1家,四、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联系人:任奥博0371-69691194电子邮箱:hngkj@126.com附件:1.各单位申报数量依据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2023年7月27日附件1:各单位申报数量依据.docx附件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