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凝聚重要创新资源、实施重大创新任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应用与转化,根据有关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发布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2023年7月27日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pdf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各方优势,凝聚重要创新资源、实施重大创新任务,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应用与转化,根据有关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发布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附件: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第一批)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