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安〔2023〕360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为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6项以上(含6项)、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2项以上(含2项),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所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2)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1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所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4.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并完成本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验收,二、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附件1),2.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3.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4.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企业服务”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系统申报,2.凡申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的工程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工程目标项目进行审查,5.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盖好公章的目标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我厅,附件: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docx2.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3.2023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docx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