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3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拟补助人员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中山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科,附件:2023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名单(第一批)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7月27日附件:1.附件:2023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名单(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