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3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算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4号)、《诸暨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美丽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有关事项的协调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拟对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如对公示资金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浩翔(地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规划人防大厦1704,电话0575-89093256)附件: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18日诸暨市2021年、2022年省级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方案公示表序号单位项目名称拟补(万元)备注1建设集团枫桥镇垃圾分拣中心新建及进出道路配套项目701.752021年店口镇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项目7142022年合计14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