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充实科技特派员(团)“需求库”和“备选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技特派员(团)“需求库”(一)县(市、区,结合县域主导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填报《科技特派员需求表》(附件1)和《科技特派团需求表》(附件2),(二)市科技局指导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填报科技特派员(团)需求表,二、科技特派员(团)“备选库”(一)基本条件1.科技特派员,且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身份、不限服务领域,推荐给市、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入库的科技特派员(团)组织审核,将审核汇总后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需求表,分别填报《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附件3)、《科技特派团入库登记表》(附件4),联系电话:省农社中心:0551-62685273省科技厅农村处:0551-62678319各市联系电话:合肥市科技局:0551-63538655淮北市科技局:0561-3895612亳州市科技局:0558-5606910宿州市科技局:0557-3060062蚌埠市科技局:0552-2046546阜阳市科技局:0558-2268029淮南市科技局:0554-6662424滁州市科技局:0550-3043133六安市科技局:0564-3379731马鞍山市科技局:0555-2408522芜湖市科技局:0553-3831592宣城市科技局:0563-3020504铜陵市科技局:0562-2811777池州市科技局:0566-5229341安庆市科技局:0556-5545237黄山市科技局:0559-2357162附件:1.科技特派员需求表.doc2.科技特派团需求表.doc3.科技特派员入库登记表.doc4.科技特派团入库登记表.doc5.安徽省行政区划.doc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