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永泰县2022年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为加快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1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2号)文件要求,现拟下达我县2022年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22万元,其中6万元用于本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及宣传,16万元用于红星乡雁门村雁半线拓宽工程项目,公示期满无疑义后下达,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5日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向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反映,联系电话:24873456,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