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大方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大方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为顺德街道龙昌社区,二、土地现状大方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5.0193公顷,三、征收目的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四、补偿方式和标准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0〕13号)规定,该批次用地涉及的顺德街道、东关乡、安乐乡、核桃乡执行第一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其标准为47000元/亩(不分地类),三元乡、兴隆乡、大山乡、果瓦乡执行第二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其标准为耕地42550元/亩,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18500元/亩,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的方式进行,编制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提出意见,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办理土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