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1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惠州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52-2789363,邮箱:rsjjycjk@huizhou.gov.cn,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就业促进科,邮政编码:516001,附件:惠州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5日附件惠州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分配金额1市本级4472市人才交流中心4503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9104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675惠城区23296惠阳区1607惠东县7008博罗县1809龙门县50010大亚湾区67011仲恺高新区576合计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