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南宁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规定及项目合同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验收工作,三、验收方式验收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四、验收材料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组织项目配合单位编制和报送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项目验收结题申请书(附件2),(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七)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对项目实施时间、经费预算、考核指标、项目负责人等内容进行调整的,各项目承担单位(企业)要严格对照项目合同,电子材料接收邮箱:35985607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请相关城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第三方机构于8月11日前完成对验收材料的形式审查和材料补正工作,并将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及专家验收意见等资料报至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