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272号)规定,“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吸纳2021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一致),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拟对高新区符合申请条件的3家企业4人补贴进行发放公示,发放明细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举报电话:84799860,附件:第二批2021年度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大连高新区社会管理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