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资金和创新方式并举,出台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缓解融资难题,支持重点确定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遴选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类,统筹和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省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向优质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予以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结合中小企业贷款实际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贴息比例为实际贷款金额的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贴息金额不超过600万元,省级财政通过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由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贷款情况核定后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高贴息资金拨付兑付效率,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