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2〕317号)要求,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开征集并择优遴选第二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目录见附件),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遴选结果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受理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工作日8:30至17:00)受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705室联系人:杨久洲(024)8660274618940288444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7月24日第二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