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的通知》(泰乡振〔2023〕11号)文件精神,为正确引导并鼓励低收入农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帮助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的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提升我镇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通过各行政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申报,镇、村审核公示和实地核查,并经彭溪镇党委会研究拟将沈朝龙等8户低收入农户列入“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拟享受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公示期共10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彭溪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刘璐霞,联系电话:0577-59280602附件: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