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维民(证件号码:3206021963****0534),男,档案材料遗失,2023年7月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陆维民于1980年10月进入南通合成纤维厂,提供了进单位介绍信、1980年至1991年的历年工资表,1992年1月至2001年11月在该单位正常参保缴费,陆维民无违法犯罪记录,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0月,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59001253、0513-59000129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