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湖北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分2批进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受理各地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四)纸质材料报送:通过系统打印带有条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二)有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需提交以下资料: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后,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省认定办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无论名称变更与否),(三)在本通知时间之前发生了名称变更或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