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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7-24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委网信办(中心),各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根据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数字乡村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网办字〔2023〕13号)有关精神,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网信办开展“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全省各县(市、区)政府部门或乡(镇)、企事业单位,以及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三、征集内容(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战略决策,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等转型升级,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触手可及”的专家服务、信息服务等案例,(四)若案例主体为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且与服务对象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时,由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会本地网信部门按程序推荐,按照自主申报、联合初审、初评推荐、评审考察、结果公布等程序进行,(一)自主申报(9月25日前),(二)联合初审(9月30日前),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工作,会同本地网信部门对案例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服务或应用效果、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联合审核,并向设区市科技局、各设区市委网信办(中心)推荐(附件2),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案例评选工作,初评各县(市、区)申报材料,并商本地网信部门同意后,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附件3),(四)评审考察(11月15日前),省科技厅按程序对各设区市联合推荐的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进行会议评审,并对会议评审排名靠前的案例进行现场考察,六、有关事项(一)请设区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推荐等工作,为压实申报单位、案例主体所在县(市、区)、推荐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案例申报质量,2023年科技赋能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实行限额推荐,(三)案例应有明确的建设主体(服务对象)和应用场景,并得到使用单位(服务对象)或地区认可,在相关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内容真实、主题突出、表述准确、语言精炼、图文并茂,字数不超过3000字,(四)由设区市科技局汇总相关申报材料(需签章齐全),发送PDF版(含视频)材料至指定邮箱,同时纸质材料(附件1提供一式七份、附件2和3各提供一份)于10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江西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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