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有关工作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本次申报围绕4大领域13个方向,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通过树立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示范作用明显的大数据领域标杆,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二)申报单位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网址:http://xxcyqiye.miit.gov.cn/)”,(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推荐,(四)试点示范项目示范期为2年,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做好示范项目管理工作,鼓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并监督指导示范项目实施,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信息填报,(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17日前将推荐函(一份,附件: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和实施方案2023年7月21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史开元联系电话:022-8360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