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黄陂区引进和留住优秀青年企业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陂招才办〔2017〕1号)文件规定以及工作进度安排,现组织第九批优秀青年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下述条件,具体条件如下:1.国内“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及相当层次院校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者从近三年入选过国际权威机构评定的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及以内的国外高校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区内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且所在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黄陂区,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分别在35周岁、30周岁、28周岁及以下(涉及毕业年限、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请各单位、各企业尽快将本通知下达到符合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8月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58号区政府大院内财政楼706室),已获得过黄陂区优秀青年企业人才补贴的人员,通知相关企业及人员提交相关优秀青年企业人才复核材料,附件:1.黄陂区人才资金申请表2.申报补贴资金所需材料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