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石家庄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石家庄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石科高函〔2023〕12号)要求,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同一运营主体的,2.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绩效评价名单(附件1)中的孵化器,各申报单位按照评价周期准备相应时间段内绩效材料,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依据《石家庄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办法》(石科规〔2019〕4号)、《石家庄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办法》(石科规〔2022〕5号)文件中规定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价,三、申报流程1.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采取网上申报,2.孵化载体的名称、运营单位、法人代表、场地地址、场地面积等基本信息有变化的,申报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孵化载体申报管理系统”先履行变更程序,变更申请经逐级审核通过后再填报绩效评价表,变更备案材料(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变更事项备案表、相关附件)单独装订、签字盖章后与绩效评价材料一同报高新区科技局备案,3.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绩效评价表,2.申请绩效运营补助的单位,经市科技局查实后以提供虚假材料处理,五、申报时间申报单位8月6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六、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电话:0311-85089298技术咨询电话:0311-85866036、85057592区科技局电话:0311-85099753材料报送地址:裕华东路318号518室附件1:1科技企业孵化器2022年度绩效评价名单附件2:2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网上填报流程附件3:3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附件清单高新区科技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