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应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第三方机构评价结果基础上遴选推荐,推荐的企业或园区原则上应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二、具体要求(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四)第三方评价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请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管理平台填报“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附件: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4.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7月21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