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制度,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龙政办〔2017〕235号)、《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漳委编办〔2023〕6号)文件要求,现对2019年以来的取消、下放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建立《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请遵照执行,附件: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漳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