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资助,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一)知识产权国内维权项目经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维权保护项目,扶持项目和金额如下:(一)成长性资助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且设立年限不超过三年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同一机构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