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沙岙村村民委员会对位于桃花镇沙岙村西侧海域的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沙岙村渔港项目提出续期、变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3年07月21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联系电话:0580-2066175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联系电话:0580-3711605项目名称用海单位用海位置用海面积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申请时间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沙岙村渔港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沙岙村村民委员会桃花镇沙岙村西侧海域2.089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由0.1195公顷变更为0.1165公顷,港池、蓄水等面积由1.9855公顷变更为1.9730公顷)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拾陆年(2037年12月31日止)附位置图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