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设北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为牵引,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通知》(津知发运字〔2023〕22号)文件精神,拟确定一家北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备案,2、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二、工作任务1、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北辰区产业发展,2、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4、推进专利产品备案工作,鼓励企业做好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特色分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知识产权特色小镇等,2、推动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5、北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工作方案,公示结束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2、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备案的工作方案,市知识产权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及备案服务支撑机构签订任务合同书,市知识产权局执行合同向服务支撑机构拨付支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