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烟科〔2022〕13号)文件要求,推动双创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程序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备案市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申报机构通过烟台市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填报信息(网址:https://ytstc.cn/,详见附件2),向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认定或备案申请,二、时间安排1.烟台市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网上受理起始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18:00,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推荐质量,对申报机构网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对申报机构线上审核、现场考察和系统推荐等各项工作,且报送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函,0535-6786633系统技术问题:0535-82064290535-8206435附件:1.《烟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pdf2.烟台市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pdf3.烟台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pdf4.烟台市市级科技众创空间申报书.pdf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