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清高管办〔2021〕27号)、《清远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清高管办〔2021〕28号)两项政策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为持续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对上述两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予以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期限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面方式(来信或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修订征集意见表”,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反馈至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信息局,联系方式:1.邮寄: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3室(邮编511517)2.电子邮件:qygxqkjj@163.com3.联系人:丁渭源0763-3483878附件:1.清远高新区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doc2.清远高新区推动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doc3.清远高新区科技创新政策修订征集意见表.doc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信息局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