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9·5”泸定地震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保民生、保重建”工作放在第一位,及时足额兑付受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顺利重建,截至2023年7月19日,具备兑付条件的救助补助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共兑付群众救助资金46063.92万元,其中遇难人员抚慰补助资金106万元,应急救助(紧急转移安置)补助资金1697.12万元,过渡期安置补助资金1753.62万元,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13160.49万元,维修加固补助资金7823.49万元,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2152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