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鉴定……,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六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第二十三条: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考核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五类人员,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收起窗口信息窗口名称窗口电话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交通指引地图定位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局业务受理窗口③0778-527129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局业务受理窗口③1.可乘坐1路、10路公交车,跟随路口指示牌直行100米右拐30米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