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便函〔2023〕23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经初审后于8月16日前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和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由我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件:推荐企业汇总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9日(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88315757)附件:1.附件.推荐企业汇总表.xlsx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pdf3.附件1.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指南.docx4.附件2.纸质及电子材料编制要求.doc5.附件3承诺书.docx6.附件4-1.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xlsx7.附件4-2.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建筑业).xlsx8.附件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docx9.附件6.地市推荐企业汇总表.xlsx10.附件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