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0-82111957邮箱:fzc310@163.com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17市内跨区联合申报请直接送市发展改革委(邮箱:yeshengqi@zzxcpa.com)联系人:叶圣祺18620221123、李桂花15074406738免费政策咨询和填报辅导机构: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联系人:谢丽斌020-66311584、郑佳020-66311559一、总部企业有关认定条件(一)农业1.涉及生物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农业:(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1亿元,(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1亿元,(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1亿元,(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1亿元,(2)上一年度在本市经济贡献总额不低于6亿元,认定为总部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条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上一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1亿元、吸纳就业人数200人以上,二、办理总部认定需提交的材料(一)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副本(三)企业纳税证明备注:此纳税证明所证明的纳税额为海关关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外的税收总额,(四)财务报表联合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以单个企业本身数据认定的不需提供(五)-(九)材料):(五)申请认定企业及有关企业信息表备注:有关企业是指申请认定企业下属各级控股企业和分支机构,书面材料报送至黄埔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二)申报投诉企业在申请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过程中,并自愿配合广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区进行总部企业认定等过程中的审核和调查工作,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2023年度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指引.doc附件3: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封面和目录参考格式.doc附件4: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xlsx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