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红十字会,各相关单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有关规定,经永德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德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永德县红十字会(社会信用代码:13533524670854857E)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永德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德县税务局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