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1年)》(长科发[2017]8号)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及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一、申报要求(一)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已申报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驻区企业,均可申请后补助资金(企业名单见附件),由市科技局给予2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列入2019年科技发展计划),具体要求以市科技局通知为准,(二)2018年度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驻区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不同),集成《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1年)》有关政策重点培育,并给予10万元研发性后补助资金支持(列入2019年科技发展计划),新区科创委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长春市科技局,(二)纸件报送网上申报通过长春市科技局高新处受理审查后,由其统一报送至新区科创委,三、申报时间(一)网上申报截至时间:2018年7月2日(二)纸件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三)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纸件时间:2018年7月4日四、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处:高陆威0431-88777273长春新区科创委:吴乔0431-81335703高新区科创委:韩露0431-87019082北湖区科创委:赵智睿0431-89672827长德区发改局:李威0431-81187710空港区发改局:聂晶鑫0431-82158672附件:申报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长春新区科创委2018年6月21日附件:申报2018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