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和发展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已获得过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后补助资金支持的不再进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2、企业产品(服务)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企业管理规范,4、企业上一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同期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5、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企业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6、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8、优先支持基层党建工作好的企业,二、支持方式将申报企业纳入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库,用于企业后续研发项目,三、申报程序和材料(一)企业自评拟申报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企业,(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长春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h.ccxtcx.com),按要求在线填写《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参考附件2),提交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脱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