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引导和加快我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科技企业创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自即日起开展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同时对已认定的区级孵化载体进行年度审核,新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及入驻企业可享受相关的政策扶持,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10月10日二、申报流程为了规范区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管理工作,我们分别出台了《区级孵化载体认定及管理办法》及其解读(见附件),请各孵化载体的运营机构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并组织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送所属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新区科创委,新区科创委联合各开发区进行现场调研,由新区科创委公布认定名单,三、联系人长春新区科创委吴乔0431-81335703高新区科创委韩露0431-87019082北湖区科创委文艳花0431-89672997长德区发改局李威0431-81187710空港区发改局聂晶鑫0431-82158672长春新区科创委2018年9月18日附件:附件一:长春新区区级孵化载体认定申请书.xlsx附件二:长春新区区级孵化载体入驻企业信息表.xlsx附件三:长春新区区级孵化载体认定申报承诺.xlsx附件四:长春新区区级孵化载体认定及管理办法.docx附件五:长春新区区级孵化载体认定及管理办法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