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分别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等中小企业,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分别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等中小企业,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形成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诊断报告应及时报送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附件:1.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2.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