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石古村红西红东屯优质水稻育秧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7月18日经过复核及征求评审领导小组意见讨论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石古村红西红东屯优质水稻育秧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预算控制价问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石古村红西红东屯优质水稻育秧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预算评审结论为:该工程送审金额1452730.62元,审定金额1283265.76元,审减金额169464.86元,经研究认为:该评审结论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办建〔2009〕619号)等规定,评审报告合法真实,评审结论客观公正,会议同意以1283265.76元作为该工程初步预算控制价,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2023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石古村红西红东屯优质水稻育秧和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预算控制价意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