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明专利申请人、权利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咸政规〔2021〕2号)、《关于印发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7号)、《咸宁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咸知联〔2022〕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拟对2022年度市直范围内取得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及各发明专利申请人、权利人开展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与补助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资助、奖励与补助标准此次资助、奖励与补助标准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咸政规〔2021〕2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7号)第十四条、十六条执行,1.《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对当年代理我市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超过500件、300件的市域内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无偿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所发生的费用,给予企业1万元/人资助,”2.《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当年授权发明专利,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单笔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笔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二、资助、奖励与补助对象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条:“本意见所涉及的各项财政性资金,此次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与补助对象为市直范围内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资助、奖励与补助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需提供2022年培训情况证明,各申报单位及各申请人请将纸件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19号603室)附件:1.2022年咸宁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2.2022年咸宁市代理机构维权及代理师、代理工作补助申报表3.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表4.专利转让项目奖补申报表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2年咸宁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附件2--2022年咸宁市代理机构维权及代理师、代理工作补助申报表.docx附件3:省知识产权培训(咸宁)基地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表.doc附件4:专利转让项目奖补申报表.doc附件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申报表.doc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