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根据《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精神,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来信请寄: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15号,邮政编码:442000,电话:0719-8654537),序号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申请额度(万元)备注1官军十堰中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浙江路19号1幢4-6-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