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五)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持续加大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双向激励”政策落实力度,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十一)拓展就业见习岗位,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十二)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十六)优化经办服务。